當前位置:
 
各級政府不斷轉變發展觀念 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昨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與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已公開發表,因此今天國務院新聞辦特地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先生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先生,向各位介紹我國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與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各位感興趣的問題。

    [美國之音記者]:陳主任您好,我有個問題,有資料顯示,當前80%的上訪都是由於土地的問題而引發的,在有些地方因為農民失去土地而導致上訪的數量逐年增加,而且重復上訪率非常高。反訪的幅度非常難、大。您如何看待上訪的問題?如何解決農民因為失去土地而上訪的問題?有什麼具體的措施?

    [陳錫文]:在農民上訪中,土地徵占問題所引發的問題所佔比重比較高,但是不到80%。總體看農村引起農民上訪的主要問題有三個,一個是土地徵佔,第二個是村裏的財物,第三個是有些地方出現了環境污染。在這中間,土地問題所佔的比重確實是比較高的。

    採取的措施主要是幾個方面:

    第一,從2004年底國務院制定的28號文件中就已經明確,在徵用農民土地的過程中,政府要提高補償標準。第二,要對失地農民給予就業的培訓和服務。第三,要把失地農民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這三項工作正在逐步落實。今年8月,國務院發了31號文件,也是關於土地問題的,其中有兩條對於解決農民失地和補償問題是非常有實際意義的。一是這個文件明確:所有土地出讓金的收入都必須立即入庫,納入當地的財政預算。同時,在這些費用的支出中,首先必須保障的是剛才我講到的三條,對農民的補償、對農民的培訓和就業服務,以及把農民納入當地的社保體系,這從資金上就規範了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收支,保障了農民的權益。

    第二,過去由於很多土地是為了招商引資而徵用的,特別是為了讓工業企業投資,很多地方壓低地價,甚至零地價,這個文件明確提出工業用地必須實行招牌挂制度,不允許低地價。我想這兩條對保障農民權益是很有作用的。

    再一個,強調各級政府和各級政府的官員要轉變發展觀念,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是簡單地以GDP的增長作為標誌。比如説現在特別強調各地在經濟增長中對於節能、減排指標的考核。我想,通過這些辦法綜合治理,這個問題會逐步得到緩解,最終能夠得到比較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