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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經出臺的政策上循序漸進地推進徵地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昨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與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已公開發表,因此今天國務院新聞辦特地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先生和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先生,向各位介紹我國積極發展現代農業與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各位感興趣的問題。

    [南華早報記者]:在今年的一號文件中提到要規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加快徵地制度的改革,請陳主任解釋一下對徵地制度的改革現在的思路是怎麼樣的?另外,有很多學者提出,農村的建設用地直接流入市場的可能性,請問政府的態度是怎麼樣的?從您的觀點來看,農村的土地改革將來有沒有可能讓農民直接出讓土地的使用權,有沒有這個可能性?再進一步土地私有化的可能性有多大?

    [陳錫文]:我剛才回答美國之音記者的問題時講到那兩個文件,實際上就是土地徵地制度改革的組成部分,當然土地徵地制度改革還在繼續推進。剛才講到今年夏天所發的31號文件中,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性的內容,就是土地審批的責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要加給省級政府。因為過去是超過省級政府每年審批的項目,就直接報到國務院,現在要在省級政府批准它年度使用的土地範圍之內自己來審核這些項目。也就是説,如果超出指標佔用土地的話,省級政府將承擔更大的責任,這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徵地制度改革中,從當前中國的實際情況看,我想會在已經出臺的政策上循序漸進地推進。

    關於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我知道有一些省份已經正式通過了政府令,比如説廣東省。我所了解的是,允許進入建設市場的集體用地,實際上這些地也是原來已經審批同意的集體建設用地,而不是説農田。如果説在一些地方過去辦企業等等,政府已經批准了使用一部分土地,這部分建設用地在這部分省份是可以進入建設市場進行置換的。這個政策的傾向,我知道有關部門在其他地區也在進行試點,關鍵是要看我們的管理工作能不能跟得上去。

    至於講到實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國目前好看不到這個前景,而且這不是由政府或者黨的部門制定政策的問題,這是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中國的土地制度不存在私有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