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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內容主要有四方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聞發佈會2月27日15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向新聞界介紹2007年起國家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政策的有關情況。

    [趙路]:這次改革開始於2006年,在2005年12月份,國務院印發了通知《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對於這項工作、這項改革作出了重要的部署,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從2006年開始,計劃用五年的時間在全國逐步推開這項改革。這次改革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五句話三十個字,“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收入、提高保障水平、分佈組織實施”。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工作財政的保障範圍,建立起一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的新型的經費保障機制。

    從改革的具體內容來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第一就是要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對家庭貧困的孩子,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貧困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費的補助。免除學雜費的資金是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共同負擔的。在西部地區,中央與地方是按照8:2的比例分攤的,在中部地區中央與地方是按照6:4的比例分攤的,東北地區除了上海、北京、天津三個直轄市之外,中央根據東部各省的財力情況逐省確定分攤比例。中西部地區,貧困孩子免費教科書的資金是由中央財政提供的;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是由地方財政負擔的,有的是分項目,有的是按比例。這是第一項內容。

    改革的第二項內容,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還要同步提高農村中小學的公用經費的保障機制。農村中小學的公用經費在過去大多是靠學生繳納的學雜費安排的。有些省財政安排了一定的公用經費補助,但是數量很少。有些地區甚至是零撥款,財政沒有在公用教育經費上安排經費。這次改革除了財政要拿錢,免掉原來衝抵公用經費的學雜費以外,為了提高學校的公用經費水平,更好的保障學校的運轉,還要同步提高公用經費。這塊資金中央和地方財政也是共同負擔的。和免除學雜費的分攤比例是一樣的。

 第三項內容就是要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的長效機制。長效機制是相對於過去那種臨時性、階段性工作而言的。大家都知道,從2001年到2005年,中央實施了兩期農村中小學的危房改造工程。01年到02年中央財政投入30億,03年到05年中央財政投入60億,消除了近七千萬平方米的農村中小學危房。但是過去實施的兩期危房改造工程帶有一定的臨時性、救急性、短期性等特點。為了保障好農村中小學校捨得安全,使農村中小學的校舍得到經常性的維修,有穩定的、制度性的資金保障來源,所以這次改革提出了要建立校舍維修的長效機制。這些錢是由中央與地方分擔的。對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中央與地方是按照5:5比例分攤。對東部地區,中央根據各地的財力情況和校舍維修改造的工作效率給予一定的獎勵支持。

 

 第四項內容就是要進一步堅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的保障機制。教師工資的保障在這次改革當中,按照國務院43號文件的規定,按照現在已有的體制來保障。中央財政對於中西部地區以及中部部分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經費給予補助,該怎麼補怎麼補。當然各地也要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能夠按照規定的標準及時、足額的發放。這次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改革主要是這四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