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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制後農民孩子交額外費用可通過正常渠道申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7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聞發佈會2月27日15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向新聞界介紹2007年起國家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政策的有關情況。

    [中國教育電視臺記者]:我在這次發佈會上注意到兩個短語,一是“全國農村”,一是“全部免費”,這標誌著實施義務教育法的一個里程碑。請問中央財政把這筆款撥到地方以後,使用上有什麼監管機制或者説反饋機制?

    第二個問題,我曾經到一些農村採訪過,現在農民對於教育已經有了新的認識,他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假設我是一個農民,我的孩子在義務教育階段的權益受到了一些侵害,還要交一些額外的費用,我該怎樣維護我自己的權益呢?

    [田祖蔭]:我簡要回答一下第二個問題,實行新機制以後,農民的孩子還要交額外的費用,我想至少兩個渠道,一是通過正常渠道申訴,一是找校長,告訴他這是不對的,什麼能收、什麼不能收,然後找當地政府領導反映。這兩個都不行就是舉報,有很多渠道可以舉報,一是中央到地方的保障辦都要求設舉報電話。二是各地都有治亂辦,教育、發改、財政等等部門一起組織的,治理亂收費辦公室也可以受理舉報。三是物價部門,物價部門常年有12358的物價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