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2月例行新聞發佈會2月27日15時在教育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向新聞界介紹2007年起國家對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政策的有關情況。
[中國青年報記者]:今年春晚上幾位打工子弟小學的小學生朗誦給大家印象很深,他們與所在城市享受同等政策,但是大多數城市還沒有實行學雜費減免。另外打工子弟家庭也沒有低保,這些家庭不能享受“兩免一補”,不知道有沒有對他們額外的政策。第二個問題,關於城市免學雜費的問題。
[田祖蔭]:關於第一個問題,農村的孩子在城市裏上學,實際上國務院的通知寫的很明白,05年43號文件這樣説城市裏享受低保家庭的孩子和農村是同步進行“兩免一補”,農村西部地區06年實行免雜費,城市的低保家庭孩子也應該這樣做。第二句話是進城務工的家庭子女和城市的孩子享受同等政策。在城裏學校上學,又是貧困家庭,如果城市孩子享受“兩免一補”,他也應該享受,在什麼地方就找什麼地方的政府去解決。
關於第二個問題,城市免學雜費的事情,實際上在農村進行改革的時候,也提出來,國務院領導對這個也有明確闡釋,財政部、教育部也進行了研究,新的義務教育法也寫了明確的意見,但是沒有説説哪一年到位,這是逐步、逐年實施。大家可能理解,如果僅僅是免學雜費這一點事這麼簡單就容易了。實際上涉及的不僅僅是免學雜費的事兒,會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教職工的利益、涉及到學校目前不均衡的情況怎麼改變,還有一些敏感的問題、擇校的問題、進城務工子女的問題,我們正在努力創造經驗,逐步改革,現在已經在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