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二樓多功能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暨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有關情況。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暨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有關情況。
公安機關偵破命案工作取得成效,得益於狠抓四個方面重點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一長雙責”制等各項工作機制。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偵破命案工作機制》的要求,堅決貫徹偵破命案的“一長雙責”制,即“公安局長領導下的專案組長負責制和技術組長負責制”,明確了市、縣兩級公安局長對本地偵破命案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是充分發揮刑事技術等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偵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各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戰鬥力,通過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不斷提高攻堅克難能力,破獲了一大批大案、要案等疑難案件。
三是各級刑偵部門充分發揮偵破命案主力軍的作用,各警種、各部門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實行責任捆綁,協同作戰,充分發揮了公安機關的整體戰鬥力。
四是依靠群眾,專群結合,利用社會資源服務偵破命案。各地不斷探索新形勢下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新方法,積極利用新聞媒體發佈懸賞公告、開通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資源,為偵破命案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