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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不同案件有針對性地提高打擊犯罪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6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2月6日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二樓多功能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暨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有關情況。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暨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有關情況。

    區分不同案件性質,有針對性地提高公安機關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能力與水平。

    一是對於故意殺人、搶劫殺人、強姦殺人等惡性殺人案件,各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快出警、快勘查,集中精幹力量,全力以赴,力爭最短時間抓獲犯罪嫌疑人。對於其中情節、手段相似的案件,加強信息研判,及時並案偵查,防止形成系列案件。

    二是對於民間矛盾糾紛引發的命案,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結合普遍開展的矛盾大排查、大調解,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通過開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專項行動和打擊街面搶劫、搶奪犯罪和入室盜竊犯罪等專項行動,加強人防、物防和技防,減少誘發命案的因素。

    三是對青少年失蹤、人車失蹤、人和財物同時失蹤事件中的失蹤人員被害的可能性較大的情況,各地公安機關主動開展工作,按照偵破命案的標準和要求,主動開展調查,將失蹤人員的信息採集錄入數據庫。同時,對未知名屍體按照勘查命案現場的程序和工作要求,認真勘查,提取檢驗痕跡物證。

    四是對自殺、高墜、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偵辦命案的標準,開展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鑒定,準確判明死因,依法妥善處理。

    五是對命案的受害人,很多地方公安機關積極協調醫療部門,建立綠色搶救通道,無條件快速救治。不少基層公安機關一把手親自坐鎮協調搶救,挽救了許多被害人的生命,有效減輕了命案造成的傷害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