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上午10時,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二樓多功能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06年全國社會治安形勢暨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有關情況。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介紹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命案工作情況。
在偵破命案工作的有力帶動下,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整體能力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危害嚴重的放火、爆炸、劫持、殺人、傷害、強姦、綁架、搶劫等嚴重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全國這八類案件發案總量同比下降4%,全國“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發案總量同比下降1.6%。全國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人民群眾安全感增強。
取得這樣的成效,主要得益於狠抓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嚴格落實“一長雙責”制等各項工作機制。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偵破命案工作機制》的要求,堅決貫徹偵破命案的“一長雙責”制,即“公安局長領導下的專案組長和技術組長負責制”,市、縣兩級公安局長對本地偵破命案工作負領導責任。只要發生命案,縣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都到現場,直接組織指揮偵破。二是充分發揮刑事技術等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偵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各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戰鬥力,通過現代科學技術不斷提高攻堅克難能力,破獲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三是各級刑偵部門充分發揮偵破命案主力軍的作用,各警種、各部門充分發揮自身職能優勢,實行責任捆綁,協同作戰,提升了公安機關整體戰鬥力。四是依靠群眾,專群結合,利用社會資源服務偵破命案。各地不斷探索新形勢下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的新方法,積極利用新聞媒體發佈懸賞公告、開通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資源,為偵破命案工作服務。
各地還結合實際,採取一些針對性很強的措施:
對於故意殺人、搶劫殺人、強姦殺人等惡性殺人案件,高度重視,快出警、快勘查,集中精幹力量,全力以赴,力爭最短時間抓獲犯罪嫌疑人。其中情節、手段相似的案件,加強信息研判,及時並案偵查,防止形成系列案件。去年,已經發生的系列殺人案件,絕大多數犯罪分子都是在作案後很快就被抓獲了。
對於民間矛盾糾紛引發的命案,堅持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原則,普遍開展了矛盾大排查、大調解,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通過開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專項行動和打擊街面搶劫、搶奪犯罪和入室盜竊犯罪等專項行動,加強人防、物防和技防,減少誘發命案的因素。
針對青少年失蹤、人車失蹤、人和財物同時失蹤的情況,各地都主動開展工作,按照偵破命案的標準和要求,主動開展立線調查,對失蹤人員的信息採集錄入數據庫,由此偵破了許多殺人案件。對未知名屍體也按照勘查命案現場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認真勘查,蒐集證據。對自殺、高墜、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偵辦命案的標準,開展現場勘查和法醫檢驗鑒定,準確判明死因,依法妥善處理。
很多地方公安機關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協調醫療部門,建立綠色搶救通道,對於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即使受傷是犯罪嫌疑人,都採取無條件快速救治。不少基層公安機關一把手親自坐鎮醫院協調搶救工作,挽救了許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