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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查處後又繼續侵權的非法網站分2種情況做出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8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和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王自強介紹“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我們注意到,一些網站被查處以後,又重新冒了出來,繼續進行網絡侵權盜版活動,對這種情況怎樣處理?

    [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 王自強]我認為這就是互聯網的特點。尤其是現在,互聯網網站的註冊是非常容易的,查處以後,他再以另外的形式出現也很容易,這是一個客觀的情況。這種被查處以後又重新冒出來的網站,存在兩種具體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這個網站被查處了,改換域名,繼續從事盜版行為;第二種情況就是赤裸裸的,你關了我,我還是以原來的網站域名繼續從事侵權盜版行為。對於前者,我認為首先要鎖定侵權行為的重復性,版權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配合,把這種侵權盜版行為送上法庭,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對於後者,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建立黑名單制度,你已經有侵權的記錄,再從事侵權盜版行為,版權行政管理部門將加強和電信管理部門的合作,根據在電信部門的備案,利用技術的手段把他刪除,讓他不能繼續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