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惠光委員:以法治思維和方式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9 18: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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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孫鐵翔、吳晶晶)田惠光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代表民革中央發言時説,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需要堅持法治原則,以法治思維和方式,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田惠光表示,近期,民革中央圍繞行政體制改革等問題開展調研了解到,此次改革力度很大,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改革未能實現機構人員與審批項目的同步精簡,行政權頻繁介入知識産權、企業破産等平等民商事權利主體之間糾紛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為此,田惠光建議:一、精兵簡政,合理配置行政監管力量,引導富餘管理人員分流至基層監管部門,特別是要充實到亟需加強的環境保護、安全監管和質量監控部門。二、繼續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加快現有審批項目的廢除、撤銷和下放進程,探索建立中國特色行政機關法人制度。三、規範“法外審批”行為,彌補監管漏洞,嚴格規範政府制定産業(行業)規劃等“法外審批”事項,建立常態化的漏洞修補、政策解釋等制度性措施。四、厘清司法權和行政權在知識産權保護中的界限,建立綜合的知識産權管理執法部門。五、健全企業破産制度,明確規範行政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在企業破産重組中的介入行為。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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