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如何履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13 17: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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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霍小光、趙超)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即將奔赴各自工作崗位,宣傳貫徹大會精神,繼續履行神聖職責。

    全國人代會每年召開一次,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都在幹些什麼?他們是如何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的?

    在我國,人大代表是兼職而非專職。在人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們都要回到各自崗位上,從事自己的本職工作。同時,還要抽出專門的時間和精力,履行作為人大代表的法定職責。

    根據代表法的規定,人大代表除應當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外,還要採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回答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行工作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何曄暉為人大代表履職算了一筆時間賬。她介紹説,法律規定的代表履職時間每年至少是一個半月。除每年參加一次全國人代會以外,代表每年必須參加履職培訓、法律規定的調研、視察。此外,代表們還有可能受邀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參加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參加建議承辦單位召開的座談會……這些活動一年下來每個代表履職平均需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時間。這還不包括代表們準備建議、議案、發言稿的時間。

    據全國人大辦公廳聯絡局介紹,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在履職第一年,至少完成了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應邀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2013年,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提出的“要保證每一位基層代表在五年任期之內都能夠列席一次常委會”的新要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工作作了進一步加強。在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六次會議中,每次有66名代表列席,與以往相比增加了。

    其次,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據統計,2013年共有300名代表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每個執法檢查小組中至少有兩名基層代表。代表參加專門委員會的活動也明顯增加,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在立法監督工作中都會邀請一些代表參加,充分聽取代表意見。

    再次,參加專題調研。2013年,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和解放軍各大單位,于5月至10月組織本選舉單位的全國人大代表進行了專題調研,共有1740余名代表參加。代表們圍繞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問題,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等150余個題目進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110余份。從實踐效果看,調研活動有助於代表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積累大量第一手資料,形成調研報告;有助於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絡,也為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打下了堅實基礎。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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