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雷敏)商務部24日發佈2014年第19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終止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葡萄酒的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13年7月1日,商務部發佈2013年第36號和第37號公告,開始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葡萄酒(以下稱被調查産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 商務部對被調查産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補貼和補貼金額,以及是否對國內産業造成損害和損害程度進行了調查。 2014年3月19日,本案申請人中國酒業協會代表國內葡萄酒産業提出撤銷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葡萄酒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的申請,並請求終止此次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終止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葡萄酒的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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