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家海洋調查船隊(以下簡稱“船隊”)協調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聽取了2013年度船隊工作報告及2014年度工作計劃和用船計劃,審定了船隊協調委員會成員調整及增補建議,審定、批准了新申請入隊船舶。 會議指出,船隊在海洋強國建設中肩負著特殊的歷史責任。海洋調查是一切海洋工作的基礎,調查船是海洋調查的主要載體。船隊協調委員會要在海洋事業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保證新入隊船隻性能優良、設備完善。今後,要通過新建、改建、引進科考船,不斷擴大船隊規模,努力把船隊建設成為我國海洋調查的主力軍。 2013年,船隊規模已由成立之初的19艘,增至目前的34艘。成員船分佈于上海、青島、廣州等8個沿海大中城市,擔負著覆蓋我國海區的區域服務,完成專項、公益性項目、863計劃、極地考察、載人深潛等200余項海洋調查任務,在航天數達3490天,航跡覆蓋渤、黃、東、南海、西太平洋、東印度洋和南極等海域。 2014年,船隊將深入開展船隊發展戰略研究,推進船隊運行機制建設,紮實做好船隊運行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成員船船時安排,挖掘船隊調查潛力,提升調查船利用率,開發安裝船舶實時定位航線跟蹤模塊,提升船隊綜合信息服務系統功能,繼續加強船隊宣傳工作,提升公眾認識度。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船隊協調委員會主任陳連增對船隊今後的建設提出了4點意見。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做好戰略研究,適時為國家有關部門提出高質量的決策建議;二是加強協調,做好服務支撐,發揮協調委員會的機製作用,確保國家各類重大調查任務優先使用船隊成員船;三是積極謀劃,爭取廣泛支持,創造條件,多渠道爭取國家政策、資金方面的支持,吸引社會各界參與;四是大力宣傳,提升船隊形象,積極拓展渠道,加強宣傳的力度和廣度。 此次審定新申請入列船舶為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産研究所的“北斗”號船、青島海大海洋能源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大”號船、浙江海洋學院的“浙海科1”船以及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與浙江太和航運有限公司的“向陽紅10”號船4艘船舶。 教育部、科技部、中國科學院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領導參加了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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