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廳日前出臺《關於開展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依法量化全省城鄉低保標準,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據省低保辦介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頒布之前,全省各地在制定調整城鄉低保標準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缺乏法定量化標準。各地要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科學量化城鄉低保標準,全省城市低保標準應達到本市(州)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以上;農村低保標準應達到本市(州)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40%以上。同時,應根據保障標準的調整情況,重新核實保障對象家庭收入,同步調整提高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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