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1日從吉林全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視頻會議上獲悉,按照國家政策,吉林省今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每月上調157元,增幅為10%。養老金調整從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將於近期將養老金髮放到位。 此次養老金調整,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65元。按照繳費年限分段確定調整標準,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以下,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以上,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年齡為70至74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60元,75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今年,是吉林省連續10年上調養老金,此次調整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均將提高基本養老金。(記者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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