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相關通氣會上獲悉,四川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在總結去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今年在四川省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是對已參保(合)的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並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後,由大病保險基金給予再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通知》提出,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要求,結合四川省實際,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今年在四川省全面推開大病保險工作,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通知》從保障水平、資金來源和籌資標準、招標人、保險公司準入條件、風險調節機制、部門責任等六個方面,明確了開展大病保險工作的相關政策原則,要求各級醫保經辦機構、中標商業保險公司、定點醫療機構之間加強協作配合,提高服務效率,公開信息,規範運作,加強監督制約,方便群眾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把這項惠及民生的好事辦好。 目前,四川省城鄉居民參保(合)人數已達7400多萬。大病保險個人不繳費,所需保費由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列支。據初步測算,醫保基金為此每年將投入近15億元。(記者 劉春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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