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關於集中整治不正當競爭突出問題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強化競爭執法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行業和領域每年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對其中易發高發、影響面廣、危害較大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相關行業、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高發多發勢頭,使市場競爭秩序有明顯改觀,促進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建設。 據了解,根據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市場競爭秩序的實際情況,總局決定用3年時間分行業、分領域,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導向,持續開展集中整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2014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集中整治行動時間為5月至11月15日。根據統一部署,全國工商系統以互聯網領域和汽車及配件銷售維修、傢具建材裝修裝飾、公用企業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集中整治社會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倣冒、虛假宣傳、限制競爭、商業賄賂等突出問題。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總局確定的整治重點的基礎上,可以增加本地執法重點。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大案要案,強化執法協作,加強輿論宣傳,擴大社會影響。 《通知》指出,在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和工商行政管理體制調整的新形勢下,各地工商部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重拳出擊,有計劃、有目標地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促進相關行業規範。各地工商部門要把集中整治作為加強市場監管,落實“寬進嚴管”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狠抓工作落實,切實把此次專項執法行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努力營造規範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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