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劉羊旸)記者29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根據各地森林資源監督報告,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全國共查處涉林案件26.71萬起,處理違法犯罪分子28.95萬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4.57億元。 監督報告顯示,去年,各地依法開展專項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並把堅守林地紅線作為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重中之重。到2013年末,全國共有30個省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已經批復實施,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批復實施已達98.3%,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全面完成了省級、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審批工作,林地“一張圖”建設成功併入國家數據庫。 監督報告稱,2013年,各地把縣級政府建立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森林覆蓋率、消耗限額等主要指標納入目標考核體系,落實責任主體,建立獎懲機制。 據悉,從2007年起,國家林業局開始建立全國森林資源監督報告制度,監督報告對促進各地提高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水平,解決林業工作實際問題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已成為強化溝通協調、提高監督實效的重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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