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加快推進保障房準入和退出制度設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5 10:5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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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保障房建設進度很快,但分配機制改革的步伐卻相對較慢。住建部負責人表示,完善保障房的退出機制,需要對兩種情況分別處理。一種是提供虛假信息卻未被審核發現,需要運用糾錯機制進行改正;另一種是由於保障房住戶收入增長,超出標準。針對第二種情況,要在制度設計上有一定寬容度,採用經濟手段而非強制手段——

    “目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在6月4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表示,近年來,保障房建設進度很快,相比而言,分配機制改革的步伐比較緩慢。在現階段,加快推進準入和退出的制度設計是確保保障房“建好更用好”的關鍵所在。

    馮俊表示,目前,我國已經在準入方面建立起了一套相對完善的機制。第一,審核家庭住房狀況,必須是沒有適當住房的家庭才符合標準;第二,審核家庭收入狀況,該標準的審核由包括民政部門、車輛審核部門等單位配合完成。

    在此基礎上,目前大多數城市實行了“三審兩公示”,接受監督、保證公平,“鄉里鄉親都對這個人的經濟情況很了解,通過這樣的程序來確保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是最急需的、符合條件的。”馮俊説。

    此外,在保障房使用過程中要求必須親自居住,如果一年中幾個月不住就要退出。如果通過欺騙手段或者獲得資格後不居住,則要受到處罰。

    而退出機制的情況則相對複雜。馮俊認為,這其中包含兩種情況,一是由於提供虛假信息卻未被審核發現,導致不符合條件的人住上了保障房,此時需要適用糾錯機制進行改正;二是由於保障房住戶收入增長,引發超出居住標準的保障房退出問題。

    “真正需要慎重考慮的是第二種情況,收入增長後如何退出保障房是制度設計的難點,絕不能簡單化處理。”馮俊認為,較低收入家庭之所以收入低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勞動能力低,二是就業不充分。這樣的家庭在短時間內很難實現收入層級的變化,有時收入稍微提高,也很難在市場上購買或租賃房屋。因此,收入提高後的退出機制設計一定要合情合理,“第一,要有一定的寬容度,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第二,要通過經濟方法來處理退出問題。比如收入增長了,廉租房租金可以提高一點,隨著收入不斷增加,廉租房租金可以一直提高到市場租金同等水平。總之,退出機制並不是説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保障。”馮俊説。

    在談及未來將如何繼續推進保障房建設及分配工作時,馮俊表示,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重點推進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完善住房保障頂層設計,出臺城鎮住房保障條例,推進住房保障法制化、規範化;二是把抓建成、促入住作為首要任務,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完成各項建設任務;三是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依法依規做好徵收補償、安置、資金籌措、質量監管、公平分配等各項工作;四是抓好保障房後續管理,在準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規範機制,努力實現住房保障公共資源公平善用。(經濟日報記者 李 景)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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