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五”世界環境日陜西省確定的主題為“向污染宣戰,建美麗陜西”,旨在動員全社會充分認識環境保護的嚴峻形勢,激發公眾自覺抵制污染行為,為建設美麗陜西共同行動。 向污染宣戰,是破解當前生態環境難題的必然選擇,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內在要求。我們要把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把群眾的期盼作為壓力和動力,下大氣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健康、更加舒心。 準確把握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形勢 近年來,在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城鄉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逐步走上了一條符合科學發展要求和陜西實際的環保新道路。 確立了環保工作的重要位置。陜西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作出了建設富裕陜西、和諧陜西、美麗陜西的戰略部署。省政府先後出臺了“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和漢、丹江流域水質保護行動方案等一系列規劃、方案。生態環境保護指標在全省目標責任考核中的權重得到強化。省人大先後出臺了《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規,為各級環保部門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據。省政協以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為重點,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全省上下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政協監督、政府負責、部門配合、社會協同的環保工作格局。 重點區域流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綜合指數2013年較2007年下降16.9%。6條主要河流和18條支流水質持續改善,2013年渭河干流楊淩以上斷面穩定在Ⅲ類水質,潼關出陜斷面已由劣Ⅴ類水質轉變為Ⅴ類水質,渭河干流水質的總體評價由2012年及以前的重度污染變為中度污染;漢、丹江水質穩定保持在國標Ⅱ-Ⅲ類標準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在98%以上。 主要污染物減排強力推進。“十一五”期間,全省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別削減12.18%、15.55%,均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減排比例列西部第一位,受到國務院通報表揚。“十二五”前三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提前達到“十二五”控制目標,氨氮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的77.31%,氮氧化物首次較“十一五”出現拐點。 農村環境狀況持續改善。2012年陜西省被列為全國第三批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範省,爭取國家投資8億元,支持43個縣區、300個鄉鎮、3000多個行政村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和生態示範建設,近千萬農村人口直接受益,示範區村容村貌持續改善,帶動了全省農村環保工作全面推進。 客觀地講,陜西省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與群眾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比以往任何時期都大。突出地表現在環境保護意識有待加強,城市大氣污染問題突出,江河污染防治形勢嚴峻,農村面源污染現象普遍,等等。解決這些突出環境問題,必須攻堅克難,鐵腕治污。 倍加珍惜環境保護工作遇到的大好機遇 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明確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論創新和實踐探索,強調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産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産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産力;強調要像對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環境保護,認識上更加清醒,態度上更加堅定,內容上更加豐富,要求上更加明確。 法制保障日益完善。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在基本理念、公眾參與、法律責任等方面實現了諸多突破,將“保護優先”列為環保工作要堅持的第一基本原則,增加了政府、部門、企業等各方面的責任,加大了對環境違法的處罰力度,為依法強化環境管理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為進一步保護和改善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資金投入不斷加大。“十二五”期間,國家將在節能環保産業投資3.4萬億元,比“十一五”污染治理投資增加57.4%,其中每年增加千億元專門治理大氣污染。根據《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用於各級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的經費將達到400億元,較“十一五”增長了167%。陜西省今年把省級財政環保專項資金投入增加到10億元以上。財政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為環保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參與氛圍日益濃厚。人民群眾由“求溫飽”上升為“盼環保”,對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有了更多期盼和要求,希望生活的環境優美宜居,能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公眾支持、參與環保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不斷提高,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創造了十分有利的外部環境。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向污染宣戰的主攻方向是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強力推進污染防治。 集中抓好“治污降霾·保衛藍天”工程。全面實施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方案,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和《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依法推進大氣環境治理,全面落實政府區域治理責任。大力開展燃煤企業、燃煤鍋爐、機動車、道路及建築施工等大氣污染整治,加快“氣化陜西”步伐,大力實施“煤改氣”工程。關中地區所有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實施污染企業“退城入區”計劃,全面落實國家淘汰落後産業政策。建立霧霾觀測預報預警機制,做好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霧霾污染應急處置。 紮實推進“一河兩江”清水行動。加快流域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網絡,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加強中水回用的宣傳並積極實施中水工程,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逐步恢復渭河流域水生態,保證渭河干流基本生態流量,確保渭河入黃斷面穩定達到Ⅳ類水質。大力開展漢、丹江綜合整治,加大農村生活和生産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漢、丹江出境水質持續保持在Ⅱ、Ⅲ類標準內。 持續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以“清潔水源、清潔家園、清潔田園、清潔能源”為目標,大力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復試點、示範,防止工業污染和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和有機農業,抓好農作物秸稈禁燒,推進農業生産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立和完善“以獎促治”、“以獎代補”政策,全面做好43個示範縣區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推廣示範縣區有益經驗。 強力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合理調整重金屬企業佈局,鼓勵重金屬排放企業兼併重組,嚴格執行準入條件,嚴格控制重金屬冶煉業新增産能。對位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和大中城市及其近郊的重金屬冶煉企業,通過搬遷、轉停産等方式退出,建立比較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事故應急和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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