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記者從省紀委獲悉,日前,經省委編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監察廳機關進行了內設機構調整,整合了6個內設機構,新設了4個內設機構,重新組建了2個內設機構。 新增紀檢幹部監督室 整合6個內設機構:將辦公廳、監察綜合室(派駐派出機構工作室)整合為辦公廳;將黨風政風監督室(省廉政建設辦公室、省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省行政效能投訴中心)、招標投標監察室(省招標投標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省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撤銷督促檢查工作室(民族地區工作監督室);預防腐敗室挂省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牌子。新設3個紀檢監察室;新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重新組建2個內設機構:在幹部管理室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了宣傳部。 據了解,調整後,省紀委監察廳設立的紀檢監察室總數達到9個。新設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將負責監督檢查全省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負責受理對委廳機關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以上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審查工作等。 調整後行政編制總數不變 在這次機構調整中,省紀委監察廳機關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制總數均保持不變。22個內設機構具體為: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預防腐敗室(省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研究室、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省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九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室。 按照中央紀委“三轉”的要求,省紀委監察廳機關同時對各內設機構職責作了相應調整。省紀委監察廳此次內設機構調整,與中央紀委在機構上基本一致、在職責上做到了上下對應。(記者 胡佳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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