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規範價格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製定《規範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 《規範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