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8日電(記者 陳冀、邱明)廣州自2012年拍賣車牌以來,已有13.35億元收入,競價收入將全部用於公共交通事業發展。 廣州市財政局局長袁錦霞日前在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宣佈了《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根據修訂稿,競價收入收支計劃應報市人大審議。 廣州自2012年8月開始實施中小客車增量指標調控政策。據統計,2012年、2013年廣州市競價收入共10億元,其中2012年2.1億元,2013年7.9億元,今年上半年競價收入為3.35億元。 袁錦霞表示,13.35億元的競價收入將嚴格按照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範圍,全部用於補助公交車輛更新購置、公交行業綜合補貼、水上交通發展、公交站場建設和交通擁堵點治理改善等公共交通事業發展,兌現競價收入資金每一分錢都用於公共交通事業發展的政府承諾。2013年的資金花費情況已於今年6月在廣州交通網上進行了公佈。 袁錦霞表示,交通、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競價收入資金的使用情況也會進行監督和審計,組織開展競價收入資金績效評價。如今年打算從支出中挑選項目引入第三方評價,形成報告,必要時將報告向社會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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