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原黨組書記、主任徐勵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徐勵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 徐勵明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徐勵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徐勵明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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