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仲介機構不得聘用退休未滿3年官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08 18: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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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海口8月8日電(記者李金紅、涂超華)記者從海口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海口近日出臺《海口市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仲介機構監管暫行辦法》,規範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仲介機構從業行為,如規定仲介機構不得聘用公務員任職或者執業,不得聘用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辭去公職或者退休不滿兩年(原繫領導成員不滿三年)的公務員等。

    海口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在行政審批服務過程中,相當部分的行政審批事項,需要公證性、鑒證性、信息性等前置資料,而這些前置資料一般由參與行政審批服務的仲介機構提供。

    據了解,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仲介機構普遍存在的“服務期限長、收費標準混亂、服務質量低下、缺乏行業自律、部分行業壟斷、政府監管乏力”等問題,辦法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當依法降低仲介機構市場準入門檻,取消各種行業性、區域性的仲介市場保護政策,鼓勵和支持具備資質的各類資本進入海口市仲介服務領域。仲介機構不得聘用公務員任職或者執業;不得聘用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辭去公職或者退休不滿兩年(原繫領導成員不滿三年)的公務員。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從事仲介活動,不得將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交給仲介機構代理並對外進行有償服務;不得指定仲介機構提供服務,不得對當事人選擇仲介機構設立排他性條件。

    該負責人介紹,海口市還將採取多種有效措施解決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仲介機構存在的問題,包括近期將出臺《海口市參與行政審批服務仲介事項目錄》、組織對仲介機構的清理、規範仲介機構收費標準、實施仲介機構進駐政府服務中心、建立仲介機構誠信檔案、開通仲介服務信息平臺等。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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