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遭遇旱災,給農業生産造成嚴重損失。日前,省人社廳下發《關於組織受災農民外出務工抗災自救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受災農民外出務工或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增加收入。 通知要求各地依託鄉鎮、村人社工作平臺,結合農村勞動力資源普查,根據本人需求,有針對性地做好崗前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力爭做到受災群眾每戶至少有一人轉移就業。 提供就業信息服務,組織受災農民用工招聘活動。9月底前,市、縣人力資源市場至少組織2場農民工專場招聘活動。發揮農村“半小時經濟圈”輻射作用,與轄區內工業園區、商貿集中區等用工單位對接,優先安置受災農民就業。加強勞務合作,依託域外勞務輸入基地和重點企業吸納受災農民就業,根據企業用工需求,開展崗前培訓,及時輸送到崗。以受災農民為重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能培訓,確保災民儘早就業。開展“送技能下鄉”活動,組織定點培訓機構把培訓班辦在受災鄉村,方便農民就地參加培訓。 制定落實鼓勵扶持政策,鼓勵農民就業創業。鼓勵受災農民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對申請自主創業的貸款人予以優先受理,增加貸款額度,降低準入條件。同時,鼓勵當地企業吸納受災農民就業。對吸納受災農民就業的企業,比照吸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對受災農民參加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落實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記者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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