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月1日起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8 10:02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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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9月5日從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批准印發,將於10月1日實施。這意味著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將在河南省全面推行。

    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指在滿足環境質量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前提下,排污單位通過排污權交易機構出售依法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或購買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的行為,旨在以價格杠桿撬動環境保護。從2009年起,河南省分別在洛陽、焦作、三門峽和平頂山四市開展了排污權交易試點。2012年10月,河南省正式被財政部、環保部和國家發改委納入排污權交易試點省。

    此次印發的《辦法》明確規定,縣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排污權核準確認、排污權回購和支出、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徵收,以及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管理工作。排污權交易委託公共交易機構實施,並建立排污權交易平臺。排污單位可以通過向縣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繳納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取得排污權,也可以通過排污權交易平臺購買排污權。排污單位對其有償獲取的排污權具有使用權和處置權,既可用於自身生産需要,也可通過新建、改建、擴建處理設施和提標改造、清潔生産、淘汰落後産能等方式減少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結余的排污權指標以排污權交易的方式出讓,或由市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進行回購。

    《辦法》就排污權有償使用的分級管理和排污權交易程序等作了詳細規定:在滿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大氣污染物排污權在全省範圍內交易,火力發電和熱電聯産排污單位排污權在行業內交易,水污染物排污權在流域內交易。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之間買賣排污權,由省環境保護部門核準。排污單位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買賣排污權,由省環境保護部門核準。

    關於資金管理,《辦法》指出,排污權有償使用費資金應當全部用於環境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縣級及以上政府應當將排污權有償使用費作為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市、縣級政府徵收的排污權有償使用費的10%上繳省財政。

    為加強監督,《辦法》強調,省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平臺,縣級及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檔案,並及時公開交易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據悉,《辦法》所稱排污單位,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其他組織。生活污水、污泥、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公共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和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其他組織暫不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郭海方、徐東坡)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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