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4%。其中,城市上漲1.5%,農村上漲1.3%;食品價格上漲2.3%,非食品價格上漲1.0%;消費品價格上漲1.3%,服務價格上漲1.8%。1-11月平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漲2.0%。 1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農村下降0.2%;食品價格下降0.4%,非食品價格下降0.1%;消費品價格下降0.2%,服務價格下降0.3%。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1月份,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77個百分點。其中,蛋價上漲16.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4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14.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28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上漲3.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10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2.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6個百分點;肉禽及其製品價格上漲0.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約0.04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3.8%,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2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下降5.2%,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16個百分點。 煙酒及用品價格同比下降0.7%。其中,酒類價格下降1.8%,煙草價格上漲0.2%。 衣著價格同比上漲2.6%。其中,衣著加工服務費上漲5.9%,服裝價格上漲2.7%。 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2%。其中,家庭服務及加工維修服務價格上漲7.3%,耐用消費品價格上漲0.3%。 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同比上漲1.3%。其中,中藥材及中成藥價格上漲2.2%,醫療保健服務價格上漲1.2%,西藥價格上漲0.9%。 交通和通信價格同比下降0.8%。其中,車用燃料及零配件價格下降8.3%,通信工具價格下降3.3%,交通工具價格下降0.7%,車輛使用及維修費上漲3.3%。 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價格同比上漲1.0%。其中,教育服務價格上漲2.9%,旅遊價格下降2.9%。 居住價格同比上漲1.4%。其中,住房租金價格上漲2.4%,建房及裝修材料價格上漲0.6%,水、電、燃料價格下降0.2%。 據測算,在11月份1.4%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中,去年價格上漲的翹尾因素約為0.3個百分點,新漲價因素約為1.1個百分點。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1月份,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4%。其中,鮮菜價格下降1.6%,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5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1.3%,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4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下降1.0%,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2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下降0.5%,影響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下降約0.01個百分點。 11月份,非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1%。其中,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煙酒及用品、居住價格分別下降0.7%、0.7%、0.1%和0.1%;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價格分別上漲0.8%、0.1%和0.1%。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6.3余萬家價格調查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與服務消費單位等。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