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月29日電(記者張玉潔、王博)2015年,甘肅省將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省市縣三級政府性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對市縣政府債務,省級實行不救助原則。 在28日開幕的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甘肅省財政廳提交了2014年全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全省及省級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報告指出,2015年要嚴格限定政府舉債程序和資金用途,把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責任,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完善政府債務風險管控和化解機制,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舉債。 此前,甘肅省連續出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以及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各級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償還責任,對市縣政府債務,省級實行不救助原則。 甘肅省審計廳2014年出具的一份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甘肅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有1221.12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422.80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1317.55億元。從政府層級看,省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為269.07億元,而市縣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則高達928.03億元。從償債年度看,近幾年,甘肅各級政府都將進入債務償還高峰期。 記者從甘肅“兩會”上了解到,2015年,甘肅將積極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公益性事業的投資和運營,為政府債務“減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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