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全媒頭條:專項巡視有多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2 0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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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翟永冠、張曉松、梁建強)“中央巡視組要增強力量、提高頻次、擴大範圍,全面開展專項巡視。”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吹響了全面開展專項巡視的“衝鋒號”。專項巡視“打虎拍蠅”中呈現出什麼特點?又有什麼樣的常用“戰術”?取得了哪些實效?記者為此進行了採訪及梳理。

    目標清晰、問題導向、倒溯追責

    中紀委公開通報顯示,2014年,共對19個部門和中央企事業單位開展了專項巡視。與此同時,各地的地方巡視組也對眾多地方政府和部門進行了專項巡視。縱觀這些專項巡視,三個方面的特點十分鮮明。

    專項巡視工作中,巡視的目標以及重點十分明確,不少巡視對象都有著共性特徵。比如,2014年第三輪專項巡視工作中,央企成為“主戰場”,13個巡視單位央企佔據8席。

    2015年度,專項巡視的目標同樣十分明確。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指出,今年要加大對國有企業的巡視力度,探索分行業、分領域開展專項巡視,實現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巡視全覆蓋。

    專項巡視工作,也體現了瞄準問題巡視,著力解決問題的特徵。中紀委發佈的信息顯示,今年,專項巡視將著力精準發現、定點突破,針對一件事、一個人、一個下屬單位、一個工程項目、一筆專項經費開展巡視。

    另外,專項巡視工作除了通報發現的具體問題之外,倒溯追責,聚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情況也成為一大特色。在2014年中央第三輪專項巡視的反饋中,多達12個部門和單位被指出“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的工作報告明確提出,2015年將“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落實‘兩個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深挖“利益鏈”、注重“回馬槍”、強化“透明度”

    相關中央領導明確提出,下一階段的巡視重點要轉向專項巡視,更加機動靈活,要“鞏固和深化專項巡視”。記者梳理髮現,專項巡視工作中,戰術選擇十分靈活。

    ——深挖“利益鏈”。專項巡視中,“刨根問底”查利益鏈條關係成為一大特色。“利益輸送”也成了通報的高頻詞。例如,中央第一巡視組向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中指出:“在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部分被巡視單位存在“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係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有的領導人員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情況,也在深挖“利益鏈”時被發現。

    ——注重“回馬槍”。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有中央領導指出,“要對已巡視過的地方或部門殺個回馬槍,檢查整改落實情況”。而在專項巡視中,不少地方的專項巡視已經成為“強化震懾”的一大“利器”。

    ——強化“透明度”。專項巡視工作還在“透明化”“公開化”方面著力,提升了震懾效應。中紀委網站曾推出題為《近距離: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反饋現場》的組圖,諸多專項巡視場景首度公開。

    發現眾多線索,巡視“成績單”突出

    “背後隱藏監管失職和腐敗問題”“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多發”“個別部門發生套取國家財政專項資金”……在中央第三輪專項巡視的反饋中,一系列問題被通報。而“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的表述,也為進一步問責以及查處工作埋下了伏筆。

    這些巡視“成績單”,也受到了公眾的關注,以及對於進一步根據線索查處問題的期待。

    中國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説,專項巡視制度和常規巡視制度互相補充、支撐,體現了我們對現行的巡視制度掌握得更加成熟。

    “加強黨的巡視工作,就是要監督各級黨政官員嚴格依法辦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認為,巡視工作的推行,實際上是想要打破傳統的路徑依賴,自上而下建立垂直的反腐敗系統,徹底消除各個地方利益集團之間的糾葛,以查辦大案要案的方式彰顯執政黨在反腐敗問題上的決心和勇氣。

    展望下一階段的專項巡視工作,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行指出:“對某一行業、某一企業、某一問題進行巡視,將會把一大批專業性強、帶有行業特點、之前不易發現的腐敗問題揭露出來,使巡視工作更加深入,反腐更加高效。”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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