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 烏夢達)北京市紀委官網17日通報多起節日期間違反八項規定的違紀案件,包括公款旅遊,違規贈送節禮、購物卡,酒駕等。 據朝陽區紀委通報,朝陽區發改委一幹部醉駕撞車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朝陽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其雙開處分。 北京青年政治學院附屬中學違規將45104元會議費結餘款,以儲值卡和押金條的形式作為預留款存放于密雲瑞海姆度假村,還違規提高會議費標準,安排保齡球等娛樂休閒項目。朝陽區紀委給予該校校長姜源黨內警告處分。 密雲縣紀委監察局通報,王申格在任太師屯鎮東莊禾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期間,于2013年1月以多開發票金額套取現金的方式,動用村集體資金4萬元用於春節期間走訪相關人員。2013年6月,以“七一”黨員外出參觀考察為名,組織公款旅遊,共花費55922元,並將旅遊費用在村財務列支。王申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密雲縣西田各莊鎮大辛莊黨支部書記鄭雙林于2013年用公款4萬元購買鹿肉送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北京市紀委表示,春節期間,各單位領導幹部要帶頭遵規守紀,確保過一個廉潔、節儉、祥和的節日。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決不姑息、決不手軟。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