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連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目前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達45.5%,將惠及全省437.9萬老年城鄉居民。此次調整後,江西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將在中部地區排名第二。 這次江西省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兩步實施。首先,按照國家首次調整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工作部署,從2014年7月1日,將江西省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 在國家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基礎上,從2015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的標準,將江西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由省、縣財政按7:3比例分擔,全省財政全年需增加支出約5.3億元。 “調整後,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在中部將排名第二,全國排名第二十,與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的排名大體一致。”江西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説,目前,江西省人社廳正會同省財政廳抓緊進行部署,指導各級經辦機構儘快制定工作計劃,積極籌措資金,調試養老金髮放信息系統,力爭在3月底前將提高的基礎養老金髮放到位。(記者 黃繼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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