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 《批復》明確了該綜合試驗區的定位和作用,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各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發展,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難題,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産業鏈和生態鏈,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推動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批復》強調,有關部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努力適應新型商業模式發展的要求,轉變觀念和工作方式,積極做好服務,大力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同時控制好風險。要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為綜合試驗區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試點工作要循序漸進,適時調整,逐步推廣。 《批復》還分別對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各部門提出具體工作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在商務部等部門的指導下,儘快修改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細化先行先試任務,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管理機制。綜合試驗區建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指導和服務。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銜接,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和幫助地方政府切實解決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商務部要加強綜合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對綜合試驗區試點成果進行評估,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當前,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引擎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渠道。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不僅能夠帶動就業、增加收入、解決民生問題,還能開闢市場空間、增強話語權,為中國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與此同時,作為新生事物,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也面臨一些制約因素,如業務模式與現行的監管和服務體系不相適應,尚未形成完整的産業鏈和生態鏈,未有效解決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難題等,有必要通過試點試驗,探索形成更加有利於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營商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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