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實施10項生態安全屏障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27 10:20 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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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西藏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去年以來,自治區深入開展生態保護工作,協調落實7.83億元資金,全面實施《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3大類10項工程。 

2014年,西藏自治區組織編制《西藏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綱要》,啟動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成效評估工作,對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進行階段性評估。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範創建,拉薩市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通過考核驗收。在28個鄉鎮、29個村開展國家級生態創建工作。目前全區已有560個村、44個鄉鎮、2個縣分別獲得自治區級生態村、生態鄉鎮、生態縣稱號。

此外,自治區政府審批了《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組織編制納木錯國家公園試點規劃及實施方案,將納木錯納入環保部國家公園試點;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積極協調開展麥地卡、羌塘、色林錯自然保護區的晉陞、調整工作;修編《西藏拉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規劃》;協調國家有關部委,將西藏自治區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範圍的縣由8個增加到18個;深入推進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將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結果作為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依據。(記者 王菲)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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