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令
第24號
為規範國家物資儲備活動,特製定《國家物資儲備管理規定》,現予以公佈,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財 政 部 部 長:樓繼偉
2015年4月3日
附件: 《國家物資儲備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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