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大幅壓縮全國性文藝評獎 解決獎項過多過濫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08 15: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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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 文化部網站8日公佈的中共文化部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提出,大幅壓縮全國性文藝評獎,大力解決獎項過多過濫、重數量輕質量問題。 

通報説,文化部原有各類全國性獎項41個,整改後共取消25個,轉出1個,只保留15個,減少60%以上,扭轉獎項設置過多過濫狀況,提升獎項質量水平:

——經中央批准的10項評獎活動中,取消文化部創新獎、全國戲劇文化獎2項,轉出民族百花獎——中國各民族美術作品展覽獎項1項。對於保留的文藝獎項,減少子項設置和評獎數額。“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按照30%比例壓縮評獎數額。下一步,將根據中央要求進一步減少獎項設置和評獎數額。

——經中央批准的10項節慶活動中,除中央批准同意評獎活動外,一般不得在節慶中設獎、評獎。由文化部直接主辦的5項節慶活動,中國京劇藝術節、中國歌劇節、中國老年合唱節、中國少年兒童合唱節和中國原生民歌節,均取消評獎環節。文化部與地方政府聯合主辦的3項節慶活動,中國越劇藝術節、中國昆劇藝術節、中國安慶黃梅戲藝術節等將商請相關地方政府取消活動評獎。保留中國吳橋國際雜技藝術節和中國國際馬戲節2項國際性節慶活動的評獎,但分別減少15個和5個評獎數額。

——由文化部和各司局、各直屬單位舉辦的各種比賽、展演等活動共21項,整改後取消了3項,保留18項。在保留的18項活動中,取消了中國豫劇節等14項活動的評獎,保留中國國際小提琴比賽(青島)等4項國際性比賽獎項,減少18個評獎數額。

通報説,嚴肅評獎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一是著手修訂《文華獎評獎辦法》《群星獎評獎辦法》等,制定《動漫獎評獎辦法》,規範評獎的舉辦週期、獎項設置、評獎數額和報批程序等,並抓好制度落實。二是以制度為硬約束,嚴格落實、規範運行,完善評獎組織者的行為規範和紀律要求,落實評委實名制及遴選、回避、輪換、保密等制度,嚴肅評獎紀律、提高評獎透明度。三是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從事專業藝術創作和參與文藝評獎的管理。制定《關於嚴格規範管理部機關工作人員從事專業藝術創作和參與文藝評獎工作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部機關工作人員從事專業藝術創作須履行報批程序,嚴禁部機關工作人員借藝術創作之名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部機關工作人員創作(或參與創作)的作品參加文化部系統主辦的各類全國性文藝評獎。

通報還提出,全面整治社會組織文藝評獎不規範問題。按程序撤銷全國戲劇文化獎,為民族百花獎——中國各民族美術作品展覽獎項辦理轉出手續。規範文化部業務主管的社會組織評獎行為。在修訂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文化部業務主管社會組織開展各類活動的通知》中,明確社會組織未經批准不得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如確需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須按規定程序報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向社會發佈信息和開展相關活動。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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