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和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通知。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要支持煉油企業加快辦理升級改造項目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同時強化對項目建設和成品油市場的監管。據悉,我國將抓緊啟動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VI)標準制定工作,力爭2016年底頒布,並於2019年實施。 方案提出,通過加快改造項目實施,到2015年底,主要保供企業具備國Ⅴ車用汽油5270萬噸、國Ⅴ車用柴油6170萬噸供應能力,加上區域內其他企業及周邊地區富餘供應能力,充分保障東部地區2016年車用汽油6400萬噸,車用柴油5310萬噸的需求。2016年底主要保供企業具備國Ⅴ標準車用汽油11090萬噸、車用柴油15590萬噸供應能力。與2017年國內車用汽油12900萬噸、車用柴油12110萬噸的需求量相比,汽柴油總量可以滿足需要,其中汽油略有缺口,柴油相對過剩。通過其他企業富餘産能的調劑,充分保障全國國Ⅴ汽柴油市場需求。2018年全國需供應國Ⅴ標準普通柴油約5200萬噸。在完成國Ⅴ車用汽、柴油升級基礎上,加快主要煉油企業普通柴油升級改造,積極發揮其他企業的補充作用,確保國內車用和普通柴油市場供應。 根據方案,我國將參考國際先進標準並結合我國實際,加快油品標準制修訂步伐,完善標準體系。2015年6月底前發佈新的普通柴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儘快發佈第五階段車用乙醇汽油標準(E10)、車用乙醇汽油調合組分油及生物柴油調合燃料(B5)標準。儘快修訂出臺船用燃料油強制性國家標準,力爭2015年底前發佈。 方案明確,2016年1月1日起,東部地區11個省市(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在東部地區重點城市供應與國IV標準車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國全面供應國IV標準普通柴油,同時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IV標準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國供應與國Ⅴ標準車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國內銷售低於國Ⅴ標準普通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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