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為了“減掉不必要的公章”,國務院辦公廳組織座談會,外交部、公安部、國家旅遊局等相關單位聚在了一起。此前,一個“我媽是我媽”的證明材料引發國務院多個部門的關注。 兩個月前,在北京工作的陳先生計劃一家三口出境旅遊。簽證材料中有一項需要填寫一位親屬為緊急聯絡人。陳先生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還需要提供一個書面證明來證明與母親的親子關係。 由於工作後將戶口遷到北京,陳先生與在江西生活的父母並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要開具這樣的證明,陳先生需要回到1000多公里外的江西老家。 陳先生的經歷受到了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關注。在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特意把陳先生的經歷帶到了會場,他希望,政府部門給老百姓辦事要少設置障礙。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證明要求?是哪個環節進行了這樣的設置? 一般來説,中國公民出境手續的申辦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出境證件的辦理,比如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另一個則是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簽證或進入許可的辦理。 陳先生的遭遇就發生在簽證或進入許可的辦理階段。事實上,在此階段,並不只是陳先生一人有這樣的遭遇。出境辦理簽證或進入許可時,提供親屬證明是很多國家和地區的要求。 “在申辦簽證時,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尤其是親屬關係證明是一個普遍的做法。”外交部領事司副司長郭少春説。 也就是説,我國公民出境前往別的國家和地區時,目的地國家和地區會要求該公民提供一些材料,通過這些材料來了解該公民的基本情況。 中商國際簽證部經理王舸告訴記者,這些簽證材料是各國和地區的要求,要交給使領館,使領館要對申請人辦簽證時的總體情況進行了解,包括他的家庭、工作、財産等方面的情況。 那麼,為什麼使領館要了解申請人的這些情況? “主要原因是早先有個別中國旅行者提供虛假資料獲得簽證,在境外滯留。有些國家為了防範這些風險,採取核實身份、家庭、財産的方法管控這方面的風險。”王舸説。 不僅如此,在郭少春看來,除了個別中國旅行者不誠信造成簽證材料繁瑣外,還有一些複雜的原因。有的國家出於政治、社會、經濟層面的考慮,對我國進行簽證限制。 “簽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有些國家是以法律的方式,非常詳盡地規定各個國家公民辦理簽證所要提供的材料,在這種背景下,簽證措施的調整空間會比較有限。”郭少春説。 不過,在王舸看來,隨著我國出境旅遊的快速增長,出境簽證辦理資料的要求越來越少,越來越簡單,很多國家已經做到了落地簽和免簽。 現在,包括美國、加拿大、歐盟國家在內的世界旅遊接待大國及旅遊業發達國家紛紛向我國提出申請,成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批准155個國家和地區成為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 按照公安部提供的數據,內地居民因私出入境證件(含簽注)受理量目前以平均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長;內地居民出入境人數每年以近20%的速度增長,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程序也在簡化。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告訴記者,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已實行按需申領出國(境)證件,申請人只需要提交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即可申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和往來台灣通行證件。公安部推行網上預約辦理出入境證件服務,申請人可以通過公安出入境網上辦事平臺,足不出戶提交辦證申請。根據約定時間到出入境接待場所,在指定受理窗口辦理相關證件。 “目前除偏遠、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以外,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時限統一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簽發,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往來港澳、台灣簽注不超過7個工作日簽發。”曲雲海説。 不僅公安部,外交部、國家旅遊局都在採取措施,簡化公民出入境手續。 國家旅遊局旅遊促進與國際合作司國際關係處處長封立濤介紹説,今年1月,全國旅遊工作會議專門把維護遊客的權益、便利簽證政策確定為今年52項重點工作之一。 郭少春告訴記者,我國和98個國家締結了各類互免簽證協定,37個國家與我國簽訂了58份簡化簽證協定的安排。此外,還有37個國家和地區單方面給予中國公民落地簽,11個國家和地區單方面允許中國公民免簽入境。 據曲雲海介紹,公安部正在積極研究推動向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下放出國(境)證件的審批權限,進一步提高證件審批效率。“我們也在推行北京等地的做法,在派出所設立受理點,讓人民群眾在最近最方便的地方辦理出國(境)證件。” 按照曲雲海的説法,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進一步改進完善有關信息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對能夠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的事情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避免群眾跑腿。同時,堅決糾正和杜絕基層單位擅自增加一些證明材料的做法,在確保安全和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便利群眾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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