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 劉羊旸)記者15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根據該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聯合印發的《國有林場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國有林場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有較大幅度提高。 國有林場作為以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為主要任務的林業單位,從事森林管護等林業技能人員是其職工的主體。我國大多數國有林場分佈在高山遠山、交通不便、偏僻荒涼的生態環境脆弱地區,職工常年在偏遠山區從事巡山、護林等勞動,而受限於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的限制,大多數職工無法評聘到相應的崗位,既影響職工收入,又影響森林資源培育和管護工作的開展。 為有效提高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指導意見規定,國有林場森林管護等林業技能崗位結構比例,一級、二級、三級崗位的總量佔林業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為50%左右;一級、二級崗位的總量佔林業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為12%左右。這分別是全國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總體結構比例的2倍和2.4倍。 據介紹,國有林場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是推進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強國有林場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兩部門聯合印發的指導意見對國有林場崗位類別設置、崗位等級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名稱及崗位等級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工作的需要,指導意見規定,管理崗位一般不高於單位崗位總量的20%,專業技術崗位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40%,森林管護等林業技能崗位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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