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7月7日電(記者 鄒婷玉)南京吸毒母親餓死兩女兒案、北京董珊珊被丈夫毒打致死案、福建莆田小龍被母親刀劃百痕案……近年發生的一些涉家暴案件觸目驚心。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實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7月7日,全國反家暴聯動機制南寧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在啟動儀式上稱,近年來,我國家庭暴力形勢嚴峻。據統計,我國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絕大多數受害人為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群體;青少年罪犯中有10%從小就生活在家暴環境中。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私密性,隱案率高。統計數據顯示,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選擇報警。家暴的實際發生數要遠比進入司法程序、引發社會關注的案件多,這些都充分證實了反家暴任重道遠。 黃爾梅介紹説,2013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陸續開展反家暴聯動機制試點工作。2015年4月,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全國反家暴聯動機制試點單位。南寧市目前是全國第八個反家暴聯動機制試點地區,也是兩高兩部《關於依法辦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出臺後的首個試點地區。該項試點工作的目的是統一涉家暴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尺度,依法審理好涉家暴刑事及民事案件;探索特殊化、規範化辦理涉家暴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工作機制;探索構建反家暴司法聯動機制。 今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併發布了《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見》,這是我國第一個全面反對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指導性文件,確立了公權力對家庭暴力依法及時、有效干預,對弱勢群體特殊保護等原則,規範了對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現、干預機制,創設了接報單位負責制,明確了認定家庭暴力案件的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標準,確立了相關的量刑尺度,賦予了家暴受害人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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