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業現代化,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2015年,中央財政下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236.45億元,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購買使用先進、適用農業機械給予補貼。重點支持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生産關鍵環節所需機具,兼顧畜牧業、漁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産品初加工發展所需機具。自2004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中央財政不斷加大支持力度,截至2015年,已累計安排1435.07億元,對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升農機化作業水平,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積極推動作用。 為保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2015年,財政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對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並對實施範圍及規模、補貼範圍及標準、補貼對象確定和經銷企業公佈、補貼操作及資金兌付等工作內容進行了明確。下一步,中央財政將不斷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補貼政策,繼續支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