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方式創新助力簡政放權——簡政放權新觀察之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08 09: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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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記者董峻、高敬)政府簡政放權持續推進,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全面啟動,“紅頂仲介”與行政機關脫鉤提速、企業登記“一證一號”開始推行……本屆政府成立以來,著力推動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工作,成效顯著。

同時,監管部門並沒有“一放了之”。作為創新監管機制的突破口,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這項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最新舉措,就是本屆政府轉變職能的重要內容之一。

加強放管結合,根治任性檢查

隨機不是隨意,而是有規則的。根據通知要求,隨機抽查將推廣四項措施:

——“列清單”,就是制定並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這是一項基礎性制度,讓老百姓知道政府部門該查什麼、怎麼查、查的結果是什麼。

——“雙隨機”,就是隨機確定檢查對象、隨機確定檢查人員。這項規定給執法人員戴上了“緊箍咒”,也給企業頭上懸了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不敢心存僥倖、冒險違規。

——“適度查”,就是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要求各部門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監管領域實際確定比例和頻次。

——“用結果”,就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將隨機抽查結果與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挂鉤,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隨機抽查的監管新模式,在一些地方已經先期推進。天津市對信用良好企業適用無過錯推定原則,通過“雙隨機”的抽查機制“搖號”産生被檢查企業名單和檢查人員名單。為避免監督檢查活動中的不作為與亂作為,天津市還同步推行了“一表共享”的檢查方法。“兩個隨機”最終自動生成“一企一表”,表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檢查項目、檢查人員及證件號碼、檢查結果等,檢查人員不得擅自增減項目。

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雙隨機”抽查監管方式全面推開,標誌著本屆政府事中事後監管改革邁出重要一步,是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的一個突破口。按照政府監管不擾民、不煩民但法度不缺的要求,用制度和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規範執法行為,強化企業自律,切實解決執法擾民與監管缺失並存的問題。

政府職能轉變,從“重數量”轉向“提高含金量”

回顧本屆政府成立伊始,開門辦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作為“先手棋”,抓住了行政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

目前,國務院各部門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審批事項537項,本屆政府承諾減少三分之一的目標提前兩年多完成。地方各級政府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有些省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比例超過一半、最高達70%,有的省級非行政許可已全面取消。

水利部在審批方式上由“串聯審批”改為“並聯審批”,壓縮了每個環節的審批時間;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動建立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有序推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年底前將實現中央部門與地方的縱向貫通;交通運輸部通過探索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對市場主體的過程監督和後續管理,實行“寬進嚴管”。

而商事制度的改革,更是政府部門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方式的最大亮點。工商登記實行“先照後證”,前置審批事項85%改為後置審批;註冊資本由實繳改為認繳,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強了市場活力。上半年全國新增市場主體685.1萬戶,比上年同期增長15.4%;新登記企業200.1萬戶,增長19.4%,平均每天新增企業1.1萬戶。

降低準入門檻,市場會不會“一放就亂”?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今年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把“嚴管”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積極探索建立事中事後監管的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

“建設全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改變了我們傳統的監管理念和方式,真正做到用信用監管,讓企業誠信經營,接受全社會監督。”張茅説。

硬措施組合拳著力打通改革“最後一公里”

世界銀行發佈的全球2015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我國在189個經濟體中排在第90位,主要原因仍是各類行政審批等管制措施太多。國家統計局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的一項抽樣調查也顯示,三分之二的受訪企業希望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中央黨校教授王軍表示,政府部門過去習慣於行政審批、發號施令,現在要轉向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上來,是痛苦和困難的。改革的“最先和最後一公里”仍要著力打通。

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工作方案,今年政府職能轉變將重點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幹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管、服務並重轉變,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

國務院已確定,9月底前國務院部門要簡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前置審批環節並公開時限,推行並聯審批和網上審批,著力解決環節多、時間長、隨意性大等問題。年底前,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投資項目核準及前置審批、資質資格許可認定、評比達標表彰等事項。同時,清理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年底前取消200項以上,為地方放權進一步打開空間。

此外,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快部門之間、上下之間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互聯互通,打破“信息孤島”。推進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息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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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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