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組公佈最新監測結果
事發地周邊大氣特徵污染物未超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21 10:57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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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天津報道記者從天津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組獲悉,天津“8·12”爆炸事故警戒區外,8月19日環境空氣監測數據顯示空氣質量二級良。19日0點至24點,事故現場周邊共布設環境空氣固定監測點位10個,流動篩查點位8個;水環境監測點位42個;海水環境監測點位5個。持續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測。環境應急監測結果分為兩項:一是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二是空氣常規污染物監測結果。 

  事故特徵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8月19日0點至24點期間,共現場採集空氣樣品276個。根據前一天監測結果,確定特徵污染物監測項目為甲苯、氰化氫及揮發性有機物。

  監測結果顯示,事發地周邊10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和8個環境空氣流動篩查點位均未檢出新的特徵污染物,各點位各項特徵污染物濃度均未出現超標。

  空氣質量常規污染物監測結果顯示,8月19日0點至24點期間,事發地警戒區外環境空氣監測點和事故區域周邊5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6項常規污染物)數據顯示,空氣質量二級良。

  廢水和水環境監測方面,8月19日0點至24點期間,水質監測點位調整至42個,其中警戒區內點位26個、警戒區外點位16個,共現場採集各類水樣品39個。對照《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二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五類水體標準,共有25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其中8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全部位於警戒區內,最大超標356倍(1號雨水泵站);警戒區外16個點位尚未發現氰化物超標,其中6個點位有氰化物檢出,但濃度較低,最高相當於控制標準的8.2%(太鋼天管雨水泵站)。

  目前,所有氰化物超標廢水仍全部封堵在事故區域,未經處理達標不外排。事故區域臨近的近岸海域5個海水監測點位,經監測,氰化物符合《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與歷史監測數據比較無變化。(中國環境報記者 郭文生、見習記者 任效良)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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