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4日電 近日,監察部督促有關地方監察機關,對4起失職瀆職典型問題進行了追究問責,給予21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這4起問題分別是: 河北省肥鄉縣政府、舊店鄉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某養殖公司違法圈佔耕地建廠房行為履職不到位、查處不力,致使企業違法佔地行為長期得不到糾正,45畝耕地因建廠房遭到破壞。肥鄉縣副縣長王運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舊店鄉鄉長李繼彬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肥鄉縣國土局局長陶衝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肥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高會臣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河南省平輿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上級有關取締環境違規企業的要求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對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不嚴,致使應予取締的20余家企業長期違法違規生産,違規排放廢氣、廢水等行為得不到有效制止。平輿縣委書記王兆軍、縣長張懷德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平輿縣副縣長楊荔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平輿縣環保局副局長胡超峰、平輿縣産業集聚區管委會副主任霍林分別受到行政降級處分。 浙江省奉化市莼湖鎮政府及國土部門對群眾反映違規建房的舉報敷衍推脫,對違建行為放任不管,執法不到位,舉報人3年多來輾轉多個部門反映,違建房屋仍于2012年建成並一直未能拆除。時任莼湖鎮副鎮長鄔春茂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時任莼湖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張海忠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上海市崇明縣城管執法部門不依法履職,對已認定的違章搭建平臺遲遲不按法定程序立案處理,舉報人先後7次向有關部門反映,違建一直沒有拆除。崇明縣城管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袁斌受到行政警告處分,縣城管執法大隊後勤保障科科長顧秀良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監察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4起失職瀆職問題,有的不依法履行職責,疏于管理、執法不力、把關不嚴,有的對所負責工作敷衍應付,對群眾利益訴求不聞不問,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依法行政意識不強、懶政怠政問題仍然突出,一些黨員幹部作風不正、官僚主義仍然嚴重。這些問題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侵蝕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是紀律所不能允許的。 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強調,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追究。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和黨員幹部依法行政、正確履職、敢於擔當。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紀問責,對因不依法履行職責導致中央決策部署、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不能落實到位的,對在其位不謀其政,置群眾利益訴求於不顧,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對在市場監管、公共安全、生態環保等方面失職瀆職,以致發生重大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要暢通發現問題渠道,重視群眾監督作用,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等突出問題,快查快辦、動輒則咎,典型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通過問責推進政府依法行政,促進基層黨風政風轉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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