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3 13:53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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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的意見
林科發〔2015〕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林業標準化工作是貫穿于林業改革發展全過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推進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提高現代林業可持續發展水平,按照《標準化法》和《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林業改革和標準化改革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新常態下生態建設、産業轉型發展和現代林業治理體系建設對標準化工作的需求,創新工作機制,完善標準體系,強化實施監督,增強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林業標準化工作水平,為推進我國林業現代化、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統一管理、協同推進,建立國家林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堅持需求導向、服務發展,加快標準制修訂進程,強化標準實施,充分發揮標準在林業提質增效中的引領作用;堅持創新驅動、重點突破,加快林業重點領域標準化建設,推動科技創新成果向林業標準的轉化;堅持多方參與、開放合作,充分調動企業、科研院校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林業標準化工作,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國際林業標準“引進來”和中國林業標準“走出去”。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統一管理、協調推進、多方參與、開放合作的林業標準化工作新機制,形成覆蓋林業各個領域,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林業標準體系;重點林業工程建設實現按標準設計、施工、驗收,主要林産品實現標準化生産,涉及健康和安全的必須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林業管理與服務基本實現標準化;我國林業優勢技術領域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的數量實現翻番,林業標準化工作國際影響力明顯增強。

二、健全管理體系

(四)健全林業標準化管理機構。成立國家林業局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行業標準化工作,審議林業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重要標準等事項,協調解決一些跨部門、跨領域標準的重大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機構建設,指導和協調本地區林業標準化工作。

(五)完善林業標準化管理體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分類指導,強化強制性標準管理,完善推薦性標準體系,重點加強基礎性、公益性標準制修訂,積極推動標準的有效實施,做好標準實施的監督和服務。充分調動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標準制修訂、宣貫、實施和監督的積極性。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參與或承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鼓勵企業制定高於國家、行業、地方並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的專業領域,鼓勵社會組織和産業技術聯盟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工作。

(六)加強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進一步優化林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佈局,支持和鼓勵各相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現有林業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的作用。完善林業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考核評價機制。成立林業標準化綜合技術委員會,為我國林業標準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要政策和重大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提供諮詢、提出建議,協調各林業專業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技術工作。

三、完善標準體系

(七)優化林業標準結構與佈局。緊緊圍繞林業改革發展需求,進一步優化林業標準的結構,合理界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各層級、各領域標準的制定範圍。建立林業地方標準的信息報送制度,支持地方標準上升或轉化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各地要根據本地區林業改革發展需求,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指導下,儘快建立具有區域特色的地方林業標準體系。

(八)加強重點領域標準制修訂。從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戰略高度,加快推進森林生態系統、荒漠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保護、林業災害防控以及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等領域標準制修訂,形成覆蓋生態保護與建設全領域、全過程的標準體系;以推動循環經濟和綠色發展為重點,加快推進林木培育、非木質林産品、林産工業、林業裝備等傳統産業,生物質能源、生物質材料等新興産業,以森林旅遊為主的生態旅遊、休閒林業等服務業領域的質量、技術和服務標準制修訂,形成政府標準和企業標準銜接互補,符合市場要求的林業産業標準體系;以提升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加快推進生態公共服務、監測評估、信息化、認證認定等林業管理和自然保護區、國有林場、林業基層站所建設方面的標準制修訂,建立統一完備、相互協調、科學規範的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

(九)推進林業標準國際化。建立林業標準國際化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林業標準“走出去”、“引進來”。加強國際標準研究、跟蹤、評估,加快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向國內標準的轉化。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鼓勵具有技術優勢的林業企事業單位主導和參與國際標準研製,推動竹藤、木製品、荒漠化防治等優勢領域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爭取承擔更多國際標準組織技術機構和領導職務。以“一帶一路”建設為契機,通過中國林業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國林業産品、技術、裝備、服務“走出去”,加快推動與主要林産品貿易國之間標準的互通互認。

四、強化標準實施

(十)推進林業生態建設標準化。強化林業標準與林業重點工程、重點規劃、重大政策的結合,林業生態建設和保護工程項目要嚴格按標準進行工程設計和預算編制,按標準進行施工、檢查驗收,切實把實施林業標準貫穿于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全過程。

(十一)提升林業産業標準化水平。引導林業企業積極實施推薦性標準,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開展林産品質量提升工作。激發林業企業標準化生産的內生動力,鼓勵林業企業制定和採用先進標準,通過提升企業標準化水平,推動林業産業的轉型升級。切實加大對林産品特別是涉及公眾健康和安全的木質、非木質林産品質量監管力度,不斷提高我國林産品質量水平。

(十二)推動林業管理標準化。大力推進林業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標準的實施和應用,切實把林業標準化工作貫穿于林業管理全過程,促進林業管理的規範化和標準化。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把標準化工作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抓手,在已經取消行政審批和許可又必須加強監管的領域,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以強化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提升監管水平。

(十三)加強標準化試點示範。加大林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區)建設力度,集標準實施、信息服務、品牌創建、市場開拓于一體,以點帶面,加快林業標準的應用。加強標準化示範企業的認定和管理,推動林業企業標準化生産,發揮示範企業的引領作用。推動建立國家林業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開展技術標準與科技創新、産業升級的協同發展試點示範。

(十四)強化標準實施監督。加大林業標準化培訓和標準宣貫力度。建立標準分類實施監督機制,加強標準實施的社會監督。在生態建設領域,把標準化作為工程設計、階段性檢查、終期驗收等環節的重要評價指標。在林業産業領域,建立佈局合理的全國林業檢驗檢測體系,充分發揮標委會、協會、産業技術聯盟等社會組織作用,形成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標準實施監督機制。在管理領域,推動將管理工作的標準化水平作為考核管理指標納入考核評價體系。

五、提升支撐能力

(十五)創新工作機制。建立多方參與的標準制修訂機制,積極採用先進成熟的科技成果,及時跟蹤、引進實用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加快林業標準的制修訂進程。實施動態管理,實現標準復審、修訂、廢止等標準維護工作的常態化。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與監測機制,完善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開展標準實施績效評價。充分運用媒體、培訓、技術服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林業標準化工作。

(十六)加強標準化研究。加強林業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以及國內外林業標準對比、評價、風險評估和重點領域標準的研究。強化技術研發與標準制定的結合,將林業標準納入科研項目産出管理,支持制定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技術標準,加快科研成果轉化為標準。

(十七)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林業標準化管理信息平臺,實現林業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的網上申報、審批和實施信息反饋,強化制修訂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應用“互聯網+”模式,加快林業標準數據庫建設,及時、準確、系統地收集和發佈國內外林業標準化信息,為社會提供高效的標準信息服務。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林業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分工協作、相互銜接、上下聯動、高效運轉的協調機制,切實將標準化理念貫穿到林業生態建設、産業發展、管理和服務全過程,推動林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提升。要加強與質監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協同推進林業標準化工作。

(十九)充實機構隊伍。健全和完善各級林業標準化管理機構,強化管理監督職能。加強林業標準化研究機構和隊伍建設,吸引優秀專業人才從事標準化工作。要把林業標準化工作業績作為技術職稱評價指標,對為林業標準化工作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表彰獎勵。鼓勵各類林業大中專院校增設林業標準化課程,加快林業標準化人才培養。

(二十)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國家、地方、企業和社會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把林業標準化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管理。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鼓勵引導企業加大標準化工作經費投入,爭取社會資金對林業標準化工作的支持。

國家林業局

2015年9月17日

 

責任編輯: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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