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實施意見出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06 10:17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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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實施意見出臺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9月29日,青海省財政廳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制定出臺《關於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加大對創業創新基地、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的支持,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大眾創業創新,促進社會就業。近期,省財政已籌措資金3000萬元,對青海省部分中小企業創業園等平臺進行扶持。

《意見》明確對六個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加快創業創新載體建設。對因建設創業創新基地等固定資産投資貸款額在2000萬元以內的給予適當貼息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創新基地、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小微企業孵化園等通過地方特色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以階段性入股方式給予扶持,並適當降低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標準。二是強化創業創新公共服務。綜合運用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無償補助、業務獎勵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建設;鼓勵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特別是初創企業提供檢驗檢測、創業輔導、管理諮詢、産品推廣、研發設計、會展服務、數據存儲和人才培訓等專業化優質服務。三是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鼓勵小微企業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積極申請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等專利技術。四是有效緩解融資難問題。綜合利用業務補助、獎勵和資本投入等方式,支持融資擔保機構發展,不斷提高對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積極開發適合小微企業發展的新業務和新模式,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難;鼓勵擔保機構與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創業孵化園等之間的合作與協作,推進小微企業多渠道融資。五是支持小微企業壯大發展。支持“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發展,每年扶持一批專精特新産品(技術),推動傳統製造業小微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支持小微企業進入戰略性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産業領域。幫助小微企業開拓市場,加大産品和品牌宣傳推介力度,鼓勵開展産品質量認證等,不斷提升競爭能力。六是推動小微企業信息化建設。扶持小微企業建設信息化示範企業;鼓勵初創型企業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市場;引導成長型小微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管理、製造和服務水平,發展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催生的新型業態。

《意見》強調,對已享受其他類似政策補助的小微企業,不再重復享受本實施意見規定的扶持政策。《意見》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記者/盧海)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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