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2015-2016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05 11:26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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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河北、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遼寧省交通廳,天津、河北、遼寧、山東省(市)海上搜救中心,天津、遼寧、河北、山東海事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飛行隊:

根據國家海洋預報臺預報:今冬明春渤海及黃海北部冰情為常年偏輕。初冰期:遼東灣11月底至12月初出現初生冰;黃海北部12月上旬出現初生冰;渤海灣12月下旬出現初生冰;萊州灣12月下旬出現初生冰。嚴重冰期:遼東灣及黃海北部出現在2016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渤海灣和萊州灣出現在2016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終冰期:遼東灣和黃海北部將於2016年3月中旬終冰;渤海灣和萊州灣將於2016年2月下旬終冰。沿岸主要港口測站的冰期預報、各海區的最大浮冰範圍和冰厚預報等見附件。

為做好2015-2016年度防抗海冰工作,保障冬季海上交通運輸安全形勢穩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預報,今冬明春渤海及黃海北部冰情為常年偏輕,但各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週密部署防抗海冰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因海冰影響造成封港、停航和船舶、人員海上被困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對企業和生産經營者防抗海冰災害的指導,督促其抓實抓細防抗應對措施。各級領導要深入基層,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防抗海冰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科學防範,加強預警預防

各單位要立足超前防範,加強與氣象、海洋和涉海部門的溝通協調,全面掌握海冰動態發展情況,結合本地冰情與防範重點,加強預警、預防工作,多渠道、多手段、廣覆蓋地發佈海冰預警信息。要積極向港航企業及生産經營人宣傳防抗海冰工作的重要意義,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加強預警信息接收與發佈及安全監管工作。

三、週密部署,加強運輸保障

各單位要協同配合,加強對重要生産生活物資運輸船舶的保障工作,及時提供航行保障服務,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四、嚴陣以待,加強應急值守

各單位要嚴陣以待,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和領導帶班制度。發生險情後,要依據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排除,並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信息。各單位要科學合理部署力量,努力提升應急處置效率。海事部門要加強船舶的監督管理、嚴把船舶適航關。航保部門要及時調整導航、助航設施,確保相關設施運轉正常。海上搜救部門要加強值守,全面掌握轄區破冰和搜救力量相關情況,及時協調力量妥善處置險情。港口管理部門要督促各港口經營人落實防抗海冰有關工作制度,確保港口生産安全。各救助局、救助飛行隊要做好人員裝備的應急待命值守工作,確保遇險人員和船舶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要將落實通知要求的措施與轄區內破冰力量的統計情況於2015年12月31日前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在年度海上冰情結束後,要認真分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防抗海冰工作的長效機制。

聯絡人:姜超

電 話:010-65292256,65292245(傳真)

郵 箱:jiangchao@mot.gov.cn

附件:1.2015-2016年冬季主要測站冰期預報

      2.各海區的最大浮冰範圍與冰厚預報

      3.海冰預報示意圖

附件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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