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王立彬、韓潔、何雨欣)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化解房地産庫存將是2016年經濟社會發展五大任務之一。與此同時,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也對此做出有力部署。 著眼于供給側,政策和市場一起發力;落腳于需求端,租房和買房一起激活——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支撐,全方位“去庫存”之戰號角已經吹響。 六箭齊發:“去庫存”殲滅戰 2016年,房地産市場基調是去庫存,包含六大措施。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方向之清晰、措施之明確,前所未有: ——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産市場。 ——要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 ——要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 ——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 ——要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産業兼併重組,提高産業集中度。 ——要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 這些措施,特徵是“供求改”齊發力。病來如山倒,病去如抽絲。房地産高庫存有政策失誤、市場扭曲等多層面原因。無論“農民工買房”還是“鼓勵降價”,都只能是系統工程的一部分。六大措施是一連串“組合拳”:以供給側管理擴大總需求,同時推動土地、財稅、産業政策改革,以期長遠實現房地産市場穩定健康,並在在此過程中謀發展、求轉型。 農民工買房:呼喚城鄉一體化改革 21日開幕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大興等試點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有關農村土地法律規定。 據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介紹,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草案,擬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第184條、擔保法第37條有關規定,允許以農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在天津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第184條、擔保法第37條有關規定,允許以農民住房財産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 允許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形成買房或長期租房預期和需求。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中央明確的這些要求,被稱為“農民工買房”推動去庫存。 按照常住人口統計,我國2014年城鎮化率為54.8%。按照戶籍人口統計,2014年城鎮化率是35.9%。二者差額就是2.5億左右農民工。按2013年中國社科院計算,全國平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為13.1萬元。若按照2.5億農民工來計算,政府公共成本需要支出約32.8萬億元,財政支出負擔大。依法、審慎、穩妥推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盤活農村財産權,長遠來看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所必需,也是“農民工買房”從理論變成現實的前提。 住建部諮詢專家、亞太城市房地産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認為,首先要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包括商品房與保障房及購租供應體系;其次是土地制度,要打破城鄉二元化的供地制度。這才是未來應對房地産庫存,促進房地産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的最好措施。 供給主體之變:從政策購買到房企重組 “租房不如買房”、“不小心成了房東”……從“剛需”的未婚夫婦到開發商和炒房者,長期以來支配我國房地産市場的一系列觀念,將在“去庫存”殲滅戰中改變。 “房地産去庫存的路徑包括房地産企業並購。通過兼併重組,一部分小型房地産公司或主動與大房企合作,大型房企規模會持續擴大,同時租賃市場將得到發展,非戶籍人口擴大公租房租賃需求。”申萬宏源李慧勇、李一民認為。 “多買房、少建房”,政府“房産觀”也要調整。財政部等5月提出,鼓勵地方運用PPP模式推進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這部分公共租賃住房納入住房保障規劃。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也提出,鼓勵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在擴大租賃供給的同時,有效推動庫存去化。 李慧勇、李一民認為,目前政策性適用房主要通過政府劃撥土地、減免稅費和開發商配建代建政府回購的方式進行。受制于資金和購買規模等問題,政府購買存量商品房籌集政策性住房還未在全國範圍推廣。預計明年政府收購力度將加大,重點體現在打通商品房市場與棚改安置房、公租房和租賃市場。“地産庫存增幅逐漸減緩至緩慢去化,房地産業行業集中度提高,居民加杠桿,投資增速或在明年迎來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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