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人民管好城市?——聚焦中央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改進城市管理新看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2-31 07: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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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今天我國的很多城市,硬體越建越美,軟體服務卻越來越不便利。流動人口激增、交通擁堵、環境惡化、社會衝突明顯增加……一系列城市病帶給城市更大的管理挑戰,尤其近年來頻頻登上新聞頭條的城管“暴力執法”等問題,凸顯加強城市管理執法改革的必要性。

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 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外公佈。這一中央層面首個關於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頂層設計,能否為城市管理“短板”找準病根、開好藥方,記者採訪了多位權威人士。

城管管什麼:“應急部隊”職責瘦身 明確分工

城管執法糾紛背後,多頭執法和職責交叉是突出問題。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城市的城管執法範圍沿襲“7+1”模式,“7”是指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個方面,“1”大都是臨時的、急茬的、難啃的、棘手的活。

中央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説,總共管8件事,按説不算多,但實際上“1”是個遠大於“7”的概念。城管職責目前在地方政府,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城市管理範圍不斷擴容,一些難管的、其他部門不願意管的事,如掃黃打非、土地管理、乞討容留、養犬、城區防汛、歷史風貌、強制拆遷等,一股腦給了城管。

不僅如此,一些地方甚至將執法難度大的計劃生育等事項、殯葬、屠宰等與城市管理核心事務無關的事項,以甩包袱形式交給城管。執法範圍過於寬泛,造成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很多地方被迫聘用大量城管“臨時工”“協管員”應急。

對此,中央意見明確界定了城市管理的職責範圍,將主要職責壓縮為市政管理、環境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具體實施範圍包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縣政府依法確定的,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意見強調,城市應重點在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領域推行綜合執法。

誰來管城管:“地方軍”將有統一行政身份

城管執法糾紛多,還有一個根源在於管理體制沒理順。

在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王滿傳看來,全國各地雖然都在整合城市綜合執法隊伍,但用城管人自己的話説,地方軍處於“無法無天”狀況——沒有《城市管理法》執法依據不充分;沒有上級主管部門,訴求無處表達。

不僅如此,各地城管隊員有來自工商的,有來自質檢的,穿的制服不一樣,職能範圍、經費來源、設備技術、執法流程等都不統一,導致執法水平參差不齊,問題矛盾叢生。

對此,意見為城市綜合管理機構明確了中央和省級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研究擬定有關政策,制定基本規範,做好頂層設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應當確立相應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各地應科學劃分城市管理部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有關管理和執法職責劃轉城市管理部門後,原主管部門不再行使。

此外,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會同中央編辦指導地方整合歸併省級執法隊伍,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能,實現管理執法機構綜合設置。

城市怎麼管:拒絕粗放執法 為人民管好城市

當前,“管”字當頭的執法理念決定了城管執法方式的落後。城管執法,要麼堵,要麼罰,造成遊商浮販、黑車車主等與城管執法人員間衝突不斷,雙方打起了“遊擊戰”。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落實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切實解決社會各界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努力消除各種‘城市病’”——意見的這一部署直指當前百姓詬病的簡單粗放城市管理模式。

馬懷德説,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就要求城市管理和執法要多些服務和包容,少些強制和責罵,要在滿足百姓不同需求的同時,將小商小販等納入有序管理之列,如根據不同區域分類管理,非重點核心區可以在固定經營區位和時間的前提下允許有限經營。

從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是國內外城市管理髮展的共同趨勢。意見還從引入市場機制、推進網格管理、發揮社區作用、動員公眾參與、提高文明意識等角度,提出推動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現代城市治理體系。

“城市管理者應當順應城市發展趨勢,摒棄‘一刀切’‘簡單化’的管理理念,實行分類指導、分類管理。”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説,城市必須有很強的包容性,城管執法也要轉變理念更接地氣,應倡導公眾參與社區自治,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真正營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圍。(記者韓潔、王立彬、何雨欣、何豐倫)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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