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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2016-01-04 21: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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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建設法治政府?怎樣建設法治政府?
——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綱要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能否簡要介紹一下制定綱要的主要背景和過程?

答:黨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黨的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指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負有嚴格貫徹實施憲法和法律的重要職責,要規範政府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的報告和講話中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要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問題,避免埋釘子、留尾巴。

李克強總理在本屆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在國務院黨組會議部署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時指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政府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為適應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新形勢、新要求,切實解決當前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亟須對法治政府建設作出總體設計和全面規劃,確定法治政府建設的總藍圖和路線圖、施工圖。

2013年3月,國務院法制辦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啟動了綱要起草工作。在廣泛聽取意見、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徵求意見稿,于2013年9月、2015年3月兩次廣泛徵求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部分較大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見,召開10余次專家論證會及地方、部門徵求意見座談會,經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綱要草案。2015年7月31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綱要草案。2015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綱要草案。2015年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綱要草案。

2.制定實施綱要有什麼重大意義?

答:制定實施綱要,確保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的小康,同時也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小康。黨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要目標,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又進一步明確了這一目標要求。未來5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時期。沒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難以保障社會公正、促進社會和諧,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經濟發展步入新常態,對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法治是改革發展的可靠保障,厲行法治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破解改革難題,厚植發展優勢,必須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依法治理經濟,依法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和問題,避免埋釘子、留尾巴,使國家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近些年來,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成效顯著。同時,必須清醒看到,法治政府建設在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等方面還存在不少“短板”,在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和嚴格公正實施法律法規等方面亟待加強。建設法治政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的關鍵環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迫切要求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具體化、措施系統化,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3.起草綱要遵循了什麼樣的總體思路?

答: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戰略性、全局性和系統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長遠統籌謀劃。為此,綱要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黨中央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具體化、系統化。

二是全面落實新一屆國務院的新要求、新部署,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的活力。

三是體現改革方向和問題導向,著眼于解決當前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實效性強的改革和法治舉措,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和實踐需要。

四是反映各地方、各部門建設法治政府的創新經驗和成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先行先試。

五是與近些年來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相銜接,堅持在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和發展。

4.能否介紹一下綱要的總體框架?

答:綱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和衡量標準,針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按照行政權運行的基本軌跡和依法行政的內在邏輯,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每方面任務都規定了具體目標和實現舉措,努力做到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

第三部分是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從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和落實要求。

5.綱要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綱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衡量標準。

一是指導思想。綱要提出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根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總體目標。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三是基本原則。綱要提出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實行法治政府建設與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相結合。

四是衡量標準。綱要提出法治政府的衡量標準為: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備,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6.綱要提出的新時期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針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面臨的突出問題,按照行政權運行的基本軌跡和依法行政的內在邏輯,綱要提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目標是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基本理順,政府職能切實轉變,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職責依法全面履行。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目標是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目標是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決策質量顯著提高,決策效率切實保證,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明顯減少並得到及時糾正,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大幅提升。

四是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目標是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嚴格實施,各類違法行為得到及時查處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行政違法或不當行為明顯減少,對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五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目標是科學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基本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健全,各方面監督形成合力,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切實保障,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政行為得到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責任人依法依紀受到嚴肅追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目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全面形成,行政機關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充分發揮,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的比率大幅提升。

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目標是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

每方面任務都規定了具體目標和實現舉措,努力做到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

7.綱要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職能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新一屆政府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

綱要規定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結新一屆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舉措,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提高取消和下放許可事項的“含金量”,規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堅決整治“紅頂仲介”,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明確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公佈權力清單的要求和時限以及國務院部門開展編制權力和責任清單試點。強調進一步完善負面清單管理方式,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要求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減輕企業和公民負擔。

三是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要求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

四是完善宏觀調控。要求健全發展規劃、投資管理、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制定並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清單。制定並公佈政府定價目錄,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五是加強市場監管。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市場監管方式,2015年年底前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實行綜合監管,推廣隨機抽查,探索“智慧”監管。

六是創新社會治理。要求加強社會治理法律、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提高社會治理科學化和法治化水平。

七是優化公共服務。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定化。

八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8.綱要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針對目前依法行政制度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綱要就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提出了5項措施:

一是強調完善政府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提高政府立法質量。二是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統一、相銜接。三是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拓展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四是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對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內容限制、備案審查等作出明確要求。五是建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

9.綱要在健全行政機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為有效解決實踐中的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等問題,切實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綱要就完善決策程序提出了6項具體要求:

一是各級行政機關要完善依法決策機制,規範決策流程。二是要增強公眾參與實效。三是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四是加強合法性審查。五是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六是嚴格決策責任追究,健全並嚴格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10.綱要在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行政執法任務量大面廣,直接關係人民群眾切身權益,必須下大力氣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綱要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推進執法重心向市縣政府下移,充實基層執法力量,在重點領域推行綜合執法。

二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完善行政執法權限協調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三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強化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應用,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

四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加快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

五是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規範執法輔助人員管理。

六是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各方面保障,推動形成全社會支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的氛圍。

11.綱要在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方面提出了哪些舉措?

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督促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徑。綱要提出6項具體措施:

一是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發揮政府誠信建設示範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二是各級政府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三是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四是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五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六是完善糾錯問責機制。

12.綱要在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為了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預防、解決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綱要提出5項具體措施: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二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三是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製度。四是加強人民調解工作。五是改革信訪工作制度。

13.綱要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素養,直接關係到政府各項工作能否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直接影響著我國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綱要對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4項措施:

一是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強調抓住領導幹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幹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把嚴守黨紀、恪守國法的幹部用起來。

二是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要求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與自己所承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加大對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中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

三是完善政府工作人員法治能力考查測試製度。要求加強對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優化公務員錄用考試測查內容,實行公務員晉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四是注重通過法治實踐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強調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必須守法律、重程序、受監督,牢記職權法定,切實保護人民權益。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的諮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使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

14.貫徹落實好綱要需要如何加強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答:為了確保綱要得到有效貫徹落實,綱要強調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各級政府要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加強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法制力量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二是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地區本部門一年內發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三是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各級黨委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要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四是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範和宣傳引導。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解決中國實際問題,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示範創建活動,大力培育建設法治政府先進典型。定期通報和曝光違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綱要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除本綱要有明確時間要求外,原則上應當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承擔並履行好本綱要確定的相關任務,做好統籌協調,及時溝通協商,形成工作合力。作為牽頭單位和負責單位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進展報告制度,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法制辦要牽頭做好督促檢查。

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本綱要的過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解放思想、大膽實踐、開拓進取、久久為功,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扎紮實實的貢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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